名单公示!2020年拟确定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0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财政部开展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的遴选工作。经城市(城区,以下统称城市)自愿申报、省级财政和知识产权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北京朝阳、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辽宁沈阳、吉林长春、安徽合肥、山东烟台、河南洛阳、湖北宜昌、云南昆明、新疆乌鲁木齐等11个城市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文章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2020-06-02 10:15